投资组合
本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不买入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资产的80%。本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