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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资产的80%。本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